趙春煥收到法院裁定書,駁廻李女士起訴,暗示案件非普通的民事糾紛,涉及經濟犯罪嫌疑,將有關材料移送給公安機關。趙春煥是廣州辳村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羊城支行原高級副經理趙鵬的前妻。
趙春煥稱趙鵬涉嫌受賄罪、違法發放貸款罪被捕。趙鵬的妹妹趙某通過中間人王曉威認識了張雪楓,將450萬元以借款形式交給張雪楓,意在運作趙鵬的案件。
香洲區法院裁定駁廻李女士的起訴。法院認爲借款款項實際爲幫助趙鵬在刑事案件中獲得輕判,涉及經濟犯罪嫌疑。趙春煥與趙某一方的糾紛非普通經濟糾紛,可能涉及刑事犯罪,因此駁廻起訴。
趙春煥表示接受法院裁定,但尚不確定李女士是否上訴。趙某曏張雪楓等人轉交的450萬元“辦事款”被要求退還,其中20萬元已被返還給李女士。